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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回鑾群眾滋事 彰化檢警提高勤務規格

【記者謝五男/彰化報導】彰化地檢署邀集彰化縣警察局局長及轄區各分局局長於日前召開「防制大甲媽回鑾群眾滋事犯罪檢警聯繫會議」,就回鑾過程可能衍生之程序、蒐證及及時壓制等問題,進行通盤檢討及交換意見,以徹底打擊聚眾滋事犯罪,遏止不法案件發生。

檢方表示,因應大甲媽祖回鑾將於4月14日進入彰化縣轄區,為防制不法份子再度藉機妨害社會秩序並使宗教活動能順利圓滿進行。

會中達成多項共識,該署檢察長俞秀端並於會中提出以下工作重點,包含:

1.該署與警察局連繫總窗口仍依遶境活動前規劃,由襄閱主任檢察官擔任。另針對遶境回鑾途經之北斗分局、員林分局及彰化分局轄區,則分由 3 位主任檢察官率專責檢察官駐區,以利即時掌握並處理突發之不法事件。其餘支援分局則由另2名主任檢察官督導協助。

2.透過打擊群眾滋擾犯罪聯繫平臺共享情資,遇有不法案件立即通報,由駐區主任檢察官親自或指派專責檢察官指揮偵辦,即時有效蒐證、迅速處理並訊問,視情節為必要之強制處分。

3.各分局應再度確認期前所建置綿密情報網絡,掌握轄區各宮廟、接轎團體人員及帶隊人員,以利合法活動順利進行。

4.各分局針對回鑾途經各駐處點雖均已掌握並進行勘查,仍應再次現地會勘、嚴謹部署警力,各相關單位針對高風險區域、易衝突治安地點應加強情資蒐證,逐一現地勘察,研判可能發生狀況,事先掌握沿線監視錄影設備設置情形,並因地制宜強化維安作為,確保社會秩序及民眾安全。

5.運用科技設備即時掌控遶境狀況,透過裝設環景攝影機及運用各路口監視器,針對媽祖鑾駕前、後人群動態即時蒐證,掌握活動交通及人流狀況,適時調度警力,一發現有異常群眾集結狀況,迅速應變處理。

檢察長俞秀端強調,刑法妨害秩序罪的修正,即為嚴懲此類滋擾公眾安寧秩序的行為,社會治安及臺灣良好的傳統宮廟文化活動,不容許任何暴力份子破壞,對於此類聚眾滋事案件,本署絕對從速從嚴偵辦,決不寬貸,並全力維護依法執行公權力之警察同仁執法尊嚴及保障社會安全之核心價值,絕不容忍任何非法份子挑戰國家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