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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複決 與地方選舉合辦

圖為投票示意圖。(記者陳柏州/攝影)
圖為投票示意圖。(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與公民權下修至18歲有關的《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日前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告半年後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中央選舉委員會15日表示,經委員會議考量,公職人員選舉不會模糊修憲焦點,且選民至多僅領取5選票、1公投票,選務量能充足,因此定於11月26日同時投票。

中選會委員會議15日通過「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日期,定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並公布相關工作進行日程。中選會表示,憲法修正案公告期間長達6個月,民眾有充分時間知悉內容,若與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不會有因政黨或候選人競爭而模糊憲法修正案內容焦點,致投票結果偏離民意之虞。

中選會考量,憲法修正案公告期間,選務機關已可就複決案投票預為籌辦規劃各項選務工作,因此選務籌辦時間仍屬充裕;且複決案僅有1張公投票,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選舉人至多會領取5張選舉票、1張公投票,投開票作業不致過於複雜,選務量能尚可負荷。

至於為何不分2次舉行,中選會認為,公職人員選舉、公民投票日均為依法指定的放假日,如短期內辦理2次投票,勢必會影響全國產業經濟活動及企業人力調度;其次,鑑於疫情升溫,同時舉行投票也可避免兩次大規模人流移動與群聚活動,有利維護民眾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

中選會指出,10月12日前將發布公民投票公告,10月13日至11月25日間會辦理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投票權人名冊於11月6日編造完成後,將於11月22日前公告投票權人人數。而在投票結束後,將於12月2日公告投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