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檢察長、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日前表示,非常上訴在實務上常遭最高法院駁回,缺乏合理法則,對「糾正違法裁判」的功能仍待加強;若未來擔任檢察總長,他將積極發揮最高檢察署聲請憲法法庭對法規範進行違憲審查、對違背法令的確定判決提起非常上訴等功能。
非常上訴除具有統一法令適用的目的,更兼有糾正違法裁判、保護被告權益等監督法院判決的功能,但邢泰釗日前赴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實務上最高法院常以「不同之法律見解不得謂為審判違背法令」為由駁回非常上訴,但所謂「不同法律見解」(不得非常上訴)與「審判違背法令」(依法得非常上訴)的區別並不明確。
邢泰釗說,未來如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他將帶領最高檢察署,從最高法院的判決中持續尋找適用法則不當或法律見解歧異之處,並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大法庭作成統一法律見解,以建立非常上訴的合理法則,提升法院裁判的可預測性及安定性。
而對於宣告非屬該罪法定主刑種類或低於法定本刑刑度、不應緩刑卻宣告緩刑、應諭知沒收漏未宣告等尚非不利於被告的違法確定判決,邢泰釗指出,非常上訴也常遭最高法院以「不涉及統一適用法令為由駁回」,未來將持續依法提起非常上訴,期能發揮糾正錯誤裁判、統一各級法院適用法律標準等作用,以精進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
此外,為使檢察官適用法律能適應時代快速變遷,並發揮監督法院判決的功能。邢泰釗表示,他將視各類案件的具體狀況,於偵查或上訴階段,「適時統一檢察機關適用法律的標準」,以提高辦案效率、促使法院凝聚法律見解共識,並就發生判決見解歧異的不得上訴三審案件,蒐集一、二審檢察機關所面臨的困難,統一檢方內部認事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