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劉姓國小代課老師涉嫌於2017年起,利用照顧友人年幼女兒的機會,拍攝3名女童不雅照,並上傳Google雲端硬碟收藏,卻遭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2021年監控雲端時曝光,刑事局獲報後將他移送法辦。二審法院考量劉男已與女童家長和解,改判他8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36歲的劉男身兼多職,分別在2所國小當代課老師、輔導老師,另在一間幼稚園專門教小朋友玩積木,剩餘時間還兼職房屋仲介,多名朋友因他的教職身分而信任他,偶爾會請劉男幫忙照顧小孩,未料卻所託非人。
劉男於2017年12月,趁友人委託在他家留宿一晚的女童熟睡時,以手機拍攝女童私密處照片2張。自2020年8月起至2021年2月,劉男又陸續偷拍另名友人託他代為照顧的6歲、2歲小姊妹私密照共22張,並將所有不雅照存放於Google雲端硬碟收藏。
未料,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監控發現,劉男的雲端硬碟中竟存有3名女童猥褻照共24張,因此於2021年2月16日通報我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方著手偵辦後查扣劉男手機、筆電、隨身碟等證物,並將他移送法辦。
雲林地院一審認為,劉男僅為滿足私慾,罔顧家長信任,造成女童身心靈難以抹滅的傷害,認定他對3名女童犯下拍攝兒童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等罪,合併判他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
上訴後,二審臺南高分院考量,劉男已賠償8萬與7歲女童家長達成和解,並允諾賠償6歲、2歲小姊妹的家長100萬元也達成和解,因此改判8年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