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保險業者近期迎接一波防疫保單理賠潮,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5月30日止,保險業承保防疫保單件數達296.74萬件,保費收入新臺幣24.52億元,理賠件數為11.54萬件,理賠金額高達40.4億元,不但短短一週大增14.58億元,平均每日理賠超過2億元,已理賠出去的金額更比收進來的保費多出64.77%。
金管會公布,截至今年5月30日止,一般法定傳染病防疫險承保件數達296萬7,449件,保費收入24.52億元,理賠件數達11萬5,425件,理賠金額達40.4億元。
此外,近一週防疫險理賠件數大增4.24萬件、理賠金額也成長14.58億元,今年防疫險累計理賠金額,更已達所收保費收入的164.77%。
至於疫苗險方面,截至今年5月30日止,承保件數為158萬3,541件,保費收入6.09億元,理賠件數9,226件,理賠金額3.43億元。
金管會:居家照護理賠不限新冠用藥
日前傳出有部分保險公司認為,輕症居家照護保戶必須要使用Paxlovid、Molnupiravir、清冠一號等3種政府公告的抗病毒藥物,才會進行理賠,但後來公會澄清是「沒有共識」。
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產險公會已研議家居照護的防疫險理賠指引,針對居家照護理賠,將由各保險公司自行判斷理賠及融通給付,不侷限使用3種新冠用藥才理賠。
根據產險公會最新發布的QA,對於居家照護者,有明定保險公司可依據自身的商品內容、保單條款、被保險人接受醫師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執行的醫療業行為,例如處方、用藥、施術、處置,或是以理賠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相關法令規定,來判斷是否理賠或融通給付。
林志憲說,保戶如果是新冠肺炎確診者,依指揮中心目前規定可採取居家照護方式處理,依《保險法》規定,保戶在確診日起2年內,只要檢附投保公司公告的文件,就可以申請理賠保險金。
批防疫亂象 高嘉瑜提三訴求
立委高嘉瑜5月31日再度發文,指金管會最早要求保險公司4月19日要有理賠指引,之後又延到5月底,恐有跳票的疑慮,加上中信、富邦雖然同意居家照護比照住院日額理賠的放寬用藥限制,但卻跟保戶說,從實際領藥日起才開始計算住院日額理賠,等於確診第4天拿到藥,理賠只有後面3天。
高嘉瑜質疑,晚拿到用藥並不是保戶問題,但中信、富邦卻以此為由,規避為取藥前幾天的理賠責任,實在「不可理喻」。
她對保險公司也提出以下三點訴求,並要求金管會對保險業逐一金檢,若有違反保險業公平待客原則,應案件開罰。第一、不得拒絕同業複保險,可限同公司防疫險與疫苗險各1張。
第二、確診輕症的居家照護者,申請住院日額理賠的用藥限制應該要放寬,只要有醫生處方籤,不管開哪種藥都應理賠,而且更應研議取得醫生確診證明後,不管是否用藥,都視同住院理賠。
第三、簽名樣式不符或資料不齊,應給予保戶照會簡訊並限期修正,不得以切結或聲明方式說明與投保時要保書簽名不一致,而作為退保理由。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保障保戶權益是最重要的,金管會在5月4日即函請公會訂定理賠指引;至於高委員提到複保險,還有一些概念的問題,金管會都會請保險公司進行查告。
林志憲說,即便保險業者每天理賠1億元,只要是符合保險契約就應該理賠。他說,尤其是保險公司的營業範圍不僅限於防疫險,以長遠目標來說,保險公司應履行應盡責任,務求不讓保戶權益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