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不少學校宣布遠距教學,團膳業者及食材廠商因此受到波及,對此,教育部13日公布高中以下學校團膳及食材廠商食材損失費用補償措施,補償5至6月團膳及食材廠商已備食材損失成本的費用,預估補償經費達新臺幣3億元。
教育部指出,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3日修訂的「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因非可歸責於廠商的情形,機關通知廠商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得補償廠商因此而增加的必要費用,並應視情形酌予延長履約期限。
教育部表示,今年5月起,各地方政府因所在縣市疫情狀況,逐週宣布暫停實體課程,造成臨時且持續的區域性停課,影響團膳及食材廠商停止供餐,導致食材成本費用損失,學校通知暫停相關供餐及食材供應作業,應依契約補償廠商。
考量地方政府及學校恐無力自籌負擔該項經費,教育部表示,各界與朝野黨團來函關心與建議,爰由中央協助地方政府及教育部所轄學校,補償5至6月團膳及食材廠商,因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及校園防疫措施停餐已備食材損失成本的費用,並參採食材成本的計算補償核實支給,預估補償經費達新臺幣3億元。
教育部指出,本次高中以下學校團膳及食材廠商食材損失費用補償,由各地方政府彙整其所轄學校所需經費,向教育部國教署提出經費申請;而教育部主管學校所需經費,則由學校直接向國教署提出經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