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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轉更安全有效率 「圓頭綠+左箭」增加130處

左轉更安全有效率,桃園市「圓頭綠+左箭」10月增加130處。(桃園市交通局 提供)
左轉更安全有效率,桃園市「圓頭綠+左箭」10月增加130處。(桃園市交通局 提供)

【記者徐乃義 /桃園報導】桃園市自去(110)年開始於號誌路口實施特殊綠燈時相,截至今(111)年6月底止,全市已完成136處號誌及標誌調整;為提供用路人更安全有效率的左轉方式,交通局將於10月底前再增加130處號誌路口實施特殊綠燈時相。

左轉更安全有效率,桃園市「圓頭綠+左箭」10月增加130處。左轉更安全有效率,桃園市「圓頭綠+左箭」10月增加130處。(桃園市交通局 提供)

桃園市府交通局表示,全市左轉車流量大的路口會優先以劃設專用車道暨設置專用時相做為改善策略;惟部分道路受限於路型及路幅無法佈設左轉專用車道時,則採共用車道方式,搭配綠燈早開(提早亮啟)或遲閉(延遲熄滅)方式,讓左轉車輛順利通過路口,並配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以下簡稱「設置規則」)規定,於路口號誌設置圓頭綠燈或左轉箭頭綠燈供駕駛人依循行止。設置規則就箭頭綠燈及圓頭綠燈有其明確路權規範(左轉箭頭綠燈允許直接左轉、圓頭綠燈需注意對向來車,確認安全間距後方可左轉且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惟仍易造成駕駛人混淆及困惑,進而造成交通壅塞及安全問題。

左轉更安全有效率,桃園市「圓頭綠+左箭」10月增加130處。左轉更安全有效率,桃園市「圓頭綠+左箭」10月增加130處。(桃園市交通局 提供)

交通局劉慶豐局長指出,全市號誌化路口約3,600多處,其中實施綠燈早開或遲閉之號誌路口將近400處,交通局原規劃於本(111)年度分二階段辦理前揭路口之左轉箭頭綠燈及圓頭綠燈同亮的特殊綠燈時相,並參考設置規則第214條第2項規定,於號誌桿附掛牌面提醒用路人注意。因先前完成之136處路口運作情形良好,經評估後將再增加130處採圓頭綠燈早開或遲閉之路口優先辦理號誌及標誌調整作業,預定10月底前完成。

交通局呼籲,駕駛人行經特殊綠燈時相路口,請牢記「←● 對向紅燈放心左轉、● 對向綠燈小心左轉」的原則並依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車,以維護路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