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6名高層及《蘋果日報》相關的3間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罪行,6名高層均打算認罪,排期於11月29日正式答辯,但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的3間公司則不認罪,排期於12月1日開審。
所有被告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外被控多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各人由被捕起至今,被還押已經超過一年。案件週一(2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方透露《蘋果日報》6名高層打算認罪,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蘋果日報》英文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他們將於黎智英與3間公司的審訊後被判刑。
黎智英(74歲)否認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至於《蘋果日報》相關的3間公司,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否認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與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代表3間公司的大律師郭康麟稱,早前3間公司被保安局引用《國安法》所凍結的資金,已被批准提取部分資金以支付訟費,申請現時仍在處理,其代表律師指期望申請能儘快完成,以便聘請大律師負責本案審訊。
吳志森:政治審訊無論如何都會被判有罪資深傳媒人吳志森在其網台節目表示,各被告已經為香港人、香港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坐牢超過一年,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事情掛慮,包括家人,相信是經過理性的分析才決定認罪:「無論審多久,如何審,大家都知道這是政治審訊,無論如何都會被判有罪。」
他相信選擇不認罪的黎智英,在案件不設陪審團情況下,亦心中有數,並直言「反正都會罪名成立,反正都會判囚,現在的關鍵是坐牢多久」,估計以上的重罪刑期會是「10年起跳」,被告為減少心理上的煎熬,選擇認罪得知刑期「不會無了期地等」。
《港區國安法》下不設陪審團惹批評黎智英與《蘋果日報》案與民主派初選「47人案」,早前有消息指均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決定,因「涉外因素」、保護陪審員人身安全,及如果有陪審團或出現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為由,指示不設陪審團審理。本案將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現時《港區國安法》第46條定明,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國安案件的檢控程序,「律政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祕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
當局此決定與香港普通法的實踐向左,引來輿論批評。資深時事評論員蕭若元在其網台節目提及,「凡是獨裁國家都不容許有陪審團」。他認為司法案件中需要陪審團,是因為他們了解很多人生經驗,有生活中的集體常識,「不是一整日在法律的象牙塔中的法官,他們可以錯誤理解人性」。他並提到普通法的重點之一,在於最後訴諸與整個社會的良知,及普通人的看法,陪審團是法律不外乎人情的體現。
蕭認為,當局的理由中,指設陪審團或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是不相信陪審團可以主持正義,「即是說香港人完全不能夠信任,陪審團一定會判這些人無罪」。他批評,當中的「涉外因素」,可以任由當局詮釋,只要與外國有一點關係,亦可能符合條件。另外法例中在列出其它理由後,加上「等」字,即表示律政司可以用無窮理由,拒絕陪審團審訊。
黎智英遭控多罪不認罪的黎智英早前就此案的法律程序,與控方多番周旋,包括在月初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2020年在他的寓所檢取兩部手機後,上月又以《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取得搜查令,檢查手機中包括新聞材料在內的資料,是以國安法實施細則,凌駕只可以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相關條文申請的新聞材料交出令。黎一方要求推翻上述由《國安法》指定裁判官羅德泉批出手令的決定。此司法覆核正待裁決。
黎智英另外面對的,亦包括「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欺詐」。其中「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指黎智英涉嫌於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等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李宇軒因參與反送中抗爭被香港警方拘捕後,黎智英曾為他離開香港提供幫助。
至於黎被控「欺詐」,是指黎智英與壹傳媒高層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約,在壹傳媒大樓經營黎的私人公司。黎智英不自辯及不傳召證人,案件正待裁決。
黎智英還押至今逾一年半2020年8月,警方以違反國安法、欺詐等罪拘捕黎智英、周達權及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並搜查壹傳媒大樓。2021年6月,《蘋果日報》多名高層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蘋果日報》同月停刊。12月,高等法院下令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
黎早前因另涉多宗未經批准集會案件,共被判監20個月,亦因欺詐罪及《港區國安法》下的控罪,由2020年12月起還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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