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寵物比特犬絕育補助延長補助期間至10月31日止,活動截止後屏東縣政府將針對飼有比特犬仍未絕育飼主將強執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開罰。
屏東縣政府表示,屏東縣111年度已寵物登記比特犬絕育補助活動原定期限至7月25日,考量飼主實際需求,延長補助期間至10月31日止,期間內飼主均可攜帶比特犬至合約動物醫院辦理犬隻絕育並申請經費補助,公犬補助800元,母犬補助1,500元,請比特犬飼主把握機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已經飼養的飼主必須提出111年3月1日前已飼養證明,如預防注射紀錄等,並於112年2月28日前完成寵物登記。屏東縣目前已辦理寵物登記比特犬數量為620隻,其中未絕育的仍有418隻,依照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飼養犬貓都一定要絕育,違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規定裁處5到25萬元罰鍰。
縣府農業處處長鄭永裕表示,為了減輕比特犬飼主負擔,縣府也特別爭取中央經費辦理本次比特犬專案絕育補助,目標為將本縣比特犬無論公母全部絕育,以防止意外繁殖情況產生,逐步達到管制禁養目標,再次呼籲比特犬飼主一定要在補助活動期間內帶著家中比特犬到本縣6間合約動物醫院辦理犬隻絕育,逾期將開罰,補助活動詳情可參閱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