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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賭又貪133億 內蒙官員被判死

【記者方明/綜合報導】在落馬4年之後,內蒙古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被判死刑。其涉案金額30億餘元(人民幣,下同)。其多次到境外賭博,被發現有五六本護照。

9月27日,李建平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李建平貪汙金額為14.37億(2.89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受賄5.77億、挪用公款10.55億。

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今年62歲。

李建平長期在內蒙古任職。1990年10月,李建平成為呼和浩特市體改委幹部,1996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節水辦主任,後任呼和浩特市節水、水資源管理局局長,呼和浩特市水務局副局長兼市節水、水資源管理局局長,春華水務公司董事長,呼和浩特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等。2011年3月,李建平成為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8年9月7日,李建平被查。

在落馬之前,李建平曾獲中共黨內警告處分。

在被查一年之後,2019年8月,李建平被雙開。

李建平被指長期占用下屬單位車輛,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說明問題,未經批准多次出入國(邊)境。

他還被指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要求下屬公司為私營企業提供辦公場所並進行裝修,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指使下屬國有公司挪用專項資金,在購買住房過程中侵犯國家利益。長期「亦官亦商」,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肆非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生活腐化墮落,多次到境外賭博,造成不良影響等。

2021年8月,《中國新聞週刊》曾報導,有知情人士稱,李建平被帶走調查時,辦案人員在其辦公室內發現五六本護照。他被帶走的第一個月,拒交代問題,甚至幾次絕食企圖矇混過關。

「李建平圈子廣泛,2005年,我就聽說他經常在家中陪一些省部級領導打麻將。此次被抓後,供出一些廳級及以上官員」。

李建平案涉案金額30億餘元,高於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17億餘元)和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7.17億元)的涉案金額之和。該案曾被稱為內蒙古腐敗史上第一大案。

除了貪汙、受賄、挪用公款三個罪名之外,李建平還犯了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李建平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趙文遠長期交往、關係密切、相互勾結;李建平在拆遷工程、收購土地、安排工作等方面縱容以趙文遠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020年12月,趙文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7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

2021年2月,中紀委官方網站曾披露李建平受賄案的相關細節。

據披露,自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李建平擔任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7年。那些年,從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承攬工程收受錢物開始,到後來窮盡所能將手中權力充分變現,金額從幾萬、幾十萬,逐漸增加到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李建平胃口越來越大。

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務員王某、敖某和社會人員徐某三人名義,註冊成立公司,法人為王某,但真實老闆是李建平。在初選董事長、總經理和監事長時,李建平用「石頭剪刀布」的方式解決,第一名董事長、第二名總經理、第三名監事長。

據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錢款用於賭博外,其餘大多被用於購買收藏名家字畫、古玩玉器、黃金珠寶、名貴手錶,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類名酒達數萬瓶。

責任編輯: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