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家事移工薪資睽違7年調漲,月薪調至新臺幣2萬元,勞動部開始受理雇主薪資補貼,據最新統計,已有1萬多名雇主申請,勞動部28日表示,未符合規定而不予許可情形兩種常見樣態,分別為雇主檢附勞動契約約定薪資未達2萬元以上,或聘期尚未生效,不符合補助要件,並提醒,9月底前申請,首波薪資補助將在12月5日發給。
國內家事移工薪資調薪至2萬元後,勞動部也提供經濟弱勢雇主及一般雇主的薪資補貼,若是契約未屆期移工,雇主在年底前主動加薪,也可申請薪資補貼。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8日表示,目前開始受理薪資補助申請案件,首波薪資補助將於12月5日發給,發給對象為9月底前提出申請的雇主,請雇主把握時間及早提出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補充,雇主申請相當踴躍,目前已有破萬件申請,另就常見未符合補助規定而不予許可情形,則是雇主申請時,檢附家事移工勞動契約約定薪資未達2萬元以上,或聘期尚未生效,不符合補助要件。
據發展署公布的薪資補貼措施,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勢雇主每個月有3千元的薪資補助,補助期間最多3年,最高補助金額10萬8千元;其他一般雇主則是每個月1500元薪資補助,補助期間最多4個月,最高補助金額6千元。
發展署提醒,雇主申請薪資補助應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檢具申請書、雇主本人存摺封面影本及約定薪資達2萬元以上的勞動契約提出1次申請即可,若聘僱許可期間有變更被看護者、申請補助後聘僱期間已屆滿或經廢止聘僱許可,之後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且仍然符合薪資補助的雇主,則須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