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椒華27日於立法院院會播放三段錄音,指控行政院長蘇貞昌疑似介入鏡電視申設。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28日發表聲明,證實錄音所載內容為真;鏡週刊社長、鏡電視股東裴偉則發表4點聲明,強調將對時任鏡電視財務長田富彰提起民刑事告訴並求償。
鏡電視申設歷時2年多審查,終於在今年1月獲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許可發照,是近10年來首個新申設過關的新聞臺。不過立委陳椒華27日在立法院總質詢上公布3段音檔,揭露裴偉自曝關說過程,內容提及他向總統蔡英文反應後,蔡命令蘇貞昌向NCC施壓,但蘇貞昌對於質疑全盤否認。
對於有電視節目稱該錄音並非在股東會上,而是股東會之後,且質疑內容經過剪接。陳建平28日澄清表示,他日前接獲吹哨者提供2021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的完整音檔,長度約2小時。
陳建平說,他聽完全部完整音檔後,證實的確是當天他以董事長身分擔任主席的股東會的完整經過,內容有各個與會股東發言,也包含陳椒華所播放的錄音檔內容。
他雖無從得知立委的取得管道,但可以證實該3段錄音檔,的確均在股東會中裴偉的發言,其間也穿雜「Favor」、「內部的話,對外就不公開」等其他股東的相應發言。
由於陳建平手中持有完整音檔,他表示,未來因應各種法定程序之需要(包括檢察官、法院之命令,以及立法院之調閱等),他願依令提出該完整音檔予相關權責機關。
他也呼籲,媒體為社會公器,負有重要的社會責任,廣電媒體尤然。媒體報導應先查證,也應為人民監督政府,而非淪為散布謠言或為掌權者帶風向的工具。
裴偉提告 控音檔遭刻意剪輯
對此,裴偉則發表4點聲明,一、鏡電視審查共耗時26個月,是NCC歷年來對電視執照申設期間最長的案件,並附加最嚴格的附款,若他真有通天本領可以施壓總統府、行政院,為何需要耗時這麼長、並附加嚴格附款?
二、他理解陳建平遭撤換董事長後的情緒與憤恨,但如果籌設過程真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勢力介入,何以時任董事長,陳建平卻沒有任何表示?
三、經多方瞭解,當日股東會僅進行約20餘分鐘,其餘人員退場後,幾位股東留下來閒聊時,陳建平與他引進的特助張寒青丶財務長田富彰仍在場,經確切管道得知錄音之人為田富彰,立委公開的錄音內容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他將對田富彰提起相關民刑事告訴並求償。
四、真正介入電視臺的是民眾黨立院黨團,透過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前局長陳信瑜,以違法勞檢的方式,洩漏勞檢機密予民眾黨團,經北市府政風處調查有嚴重違失,地檢署檢察官也在偵辦中,在這整起事件中,鏡電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陳再稱轉移焦點 裴駁音檔僅24分
對於裴偉的聲明,陳建平二度回覆說,裴偉一再指稱該部分的發言,並不在股東會正式議程之內,他無法理解意義何在?裴偉目的顯然只是在移轉問題焦點,毫無意義。
裴偉傍晚間也二度回應說,陳建平誤將立委揭露關於他的發言,導向為股東會的正式發言,無非為掩飾田富彰前財務長於股東非正式會談時偷錄音的不當行徑。且鏡電視完整保存2021年12月17日臨時股東會錄音檔,全程僅24分29秒,並非陳建平說的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