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一名三十多歲陳姓男子,涉嫌自中國進口來源不明的電子煙油,不僅含有尼古丁成分,竟為躲避查緝,以車用機油空瓶分裝後運送來臺,再以30毫升小瓶二次分裝後,仿冒成國外知名品牌電子煙油在網路上販售,2年來不法獲利約上百萬元,遭警方查獲後移送法辦。
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日前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陳男在網路上陳列、刊登及販售電子煙油訊息。警方查出,陳男是向不知名的中國賣家購買電子煙油,為規避查緝而將煙油分裝在1至3公升不等容量的車用機油空瓶內,涉嫌以不實申報的方式闖關來臺,事後再以30毫升的小瓶二次分裝,並貼上國外知名品牌電子煙油的標籤,虛偽標示。
警方表示,陳男以每瓶300元至500元不等的價格,在網路上對外販售,粗估近2年來不法獲利高達約上百萬元。
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前往陳嫌位於臺中市沙鹿區的住處搜索,當場查扣已分裝待售的電子煙油9千多瓶,裝填不明電子煙油的車用機油瓶數十罐,經檢驗後皆含有尼古丁成分;警詢後依涉犯《藥事法》中輸入、販售禁藥等罪嫌將陳男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強調,含尼古丁的煙油、煙彈屬禁藥,未經許可擅自輸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明知禁藥而販賣者,也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由於煙油可能裝入回收再利用的車用機油瓶,警方提醒,吸食劣質品極有可能吸入重金屬、有毒物質,容易引發腫瘤、糖尿病、心血管、癌症等相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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