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祕書長羅文嘉去年稱中天為「紅媒」,遭中天提告獲不起訴,後中天再提民事訴訟,並要求羅登報道歉1天、臉書30天,並求償1元,臺北地方法院10日判決結果為駁回,可上訴。
羅文嘉2019年時接受廣播主持人鄭弘儀訪問時,指出「中天電視接受來自中國北京之資金,作為一個接受中國資金資助的媒體,我們可以認為它基本上是個紅媒」.對此,中天提告,但檢方並不起訴,中天後再聲請交付審判,但被駁回。
當時,羅文嘉在臉書上表示,「自此任何人在公開場合指稱『中天電視接受中國政府資金補助,基本上就是紅媒』,不用擔心他告,也不用懷疑真實,他就是」等.對此,中天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元,並需要將澄清聲明登載在報紙1天,臉書30天。
法官認為,「紅媒」是對中天政治傾向的主觀評述,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做適當意見的表達,不須負侵害名譽的侵權行為責任,故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