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為九合一大選,但無黨籍嘉義市長候選人黃紹聰2日過世,中選會也為此將嘉義市長選舉延後至12月18日投票。對此,立委16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是否應該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0條、《地方制度法》第82條進行檢討,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應該如此。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警政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衛生福利部次長就「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及『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民複決之整備及選務防疫規劃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0條規定,「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於登記截止後至選舉投票日前死亡者,選舉委員會應即公告該選舉區停止該項選舉,並定期重行選舉」
立委王美惠質詢表示,這修法是為了避免選舉中有暗殺等行為發生,但這次嘉義市長候選人死亡並非暗殺意外,若有心人士惡意干擾選務,故意登記健康不佳的候選人,這樣會選不完,也是選罷法不周全之處,請內政部和中選會一同討論。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這情況的確需要討論及研商,並修正法律不足之處。
針對《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等,立委管碧玲質詢指出,若有時候不幸發生在來不及在就職日前選出新首長,就會有「缺位」現象出現,應該讓法律更周全。對此,徐國勇表示贊成,應該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