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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未過關 政院:盼持續推動

攸關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公投闖關失敗。(中央社)
攸關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公投闖關失敗。(中央社)

【記者張雲清/綜合報導】(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7日電)攸關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公投昨天闖關失敗,行政院今天表示,對於未能通過門檻感到可惜,盼朝野繼續努力,朝這個共同目標持續推動。

過去憲法歷經7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昨天舉投票的修憲複決公投案,具有公民首度行使修憲複決的歷史意義,決定18歲的國民是否可以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等權利,但最後並未通過門檻。

根據中選會日前公布,此次修憲門檻需要高達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但昨天的開票結果有不小落差,根據中選會統計資料,修憲複決公投投票率為58.97%,同意票564萬7102張、不同意票501萬6427張。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18歲公民權是世界趨勢,此次推動也有朝野共識,可惜沒有通過,盼朝野繼續努力,朝這個共同目標持續推動。

這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全文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第1條之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130條之規定,停止適用」。(編輯:蘇龍麒)1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