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分署拍賣漏網漁筏,111年12月2日下午3時,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三(布袋)海巡隊,拍賣因走私洋菸而被處罰的義務人黃男所有8管動力膠筏一座,當天共有4人參與應買,最終以3萬元由林某拍定。
黃男等3人在106年5月14日19時30分許,在嘉義縣東石外海10浬外傘頂洲附近海域,駕駛秀娟號膠筏拖帶本次拍賣的膠筏走私私菸。當時海巡隊巡防艇查緝圍捕時,黃男等人為脫免查緝,將載有私菸的膠筏繩索割斷任其航向外海,最終被海巡隊於當天20時許在東石外海查獲,膠筏上載有勝利牌(Victory)私菸有237箱計5萬9,250包。
黃男被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罰鍰266萬6,250元,查獲的私菸予以沒入。因該拍賣的膠筏是無登記漁筏且黃男也沒有漁業執照,以致嘉義分署承辦人員在辦理本案過程中,一直無從得知膠筏所在。後來經承辦人員調閱偵查報告書及筆錄並向海巡隊及嘉義縣政府多方查證,才知膠筏已返還黃男,再經多次造訪詢問後,方知膠筏所在位置,也因此可以順利進行查封拍賣。這次拍賣的是8管膠筏,寬9呎長42呎,有船外機及玻璃纖維置物箱,外型及功能大致完好。
漁筏是嘉義縣東石鄉養蚵漁民設置蚵棚、架設蚵架及採蚵的重要交通工具,昔日多以麻竹綑綁,製作時間只要3-5天,但每一年都需翻修;膠筏製作時間約10-20日,每10年翻修一次即可。在原物料皆上漲的今日,製作膠筏的價格也跟著上升,加上製作膠筏的老師傅日漸凋零,還能用的膠筏都是寶貴的資源。嘉義分署表示,能儘快找到膠筏並進行拍賣,除了讓可用的資源得以變現及再活化外,更避免泡在海中遭受風吹日曬的膠筏淪為廢棄物,這種雙贏的局面,是每位行政執行工作人員最樂見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