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日前函請銀行監控ATM畫面,立委近期痛批將造成銀行負擔。金管會檢查局6日透露,特定集團7個帳戶有特定人利用ATM存現,其中1個帳戶短時間最高有3筆現金繳房貸利息,直接公布ATM照片,一名男子身穿不動產集團制服,正透過ATM幫助借戶繳息。
檢查局副局長賴欣國表示,檢查局曾發函給銀行公會,其中提到避免用他人名義申辦貸款,金融機構應依資金用途、還款來源等面向,落實徵授信原則。如果與借戶簽訂的借貸契約,資料和現況不符,即無法有效評估授信風險、有損金融機構權益之虞。
賴欣國在例會上單手高舉「金檢調閱錄影帶的截圖」,這次事件的發現,是檢查銀行徵授信作業時,貸後管理有異常狀態,發現ATM監視器的錄影中,明顯看到是穿著某不動產集團的員工制服,利用ATM幫忙借戶繳息。
賴欣國提醒,銀行可以針對自身資訊系統,定期篩選一段時間如一個月內,銀行房貸客戶繳息的扣帳方式,如果同一帳戶在ATM短期交易達3戶以上,且確定由第三人幫助繳息,就可以啟動進一步調查機制。
他強調,主要用意並不是要銀行員清查所有交易有無炒房團,而是利用風險基礎方法(Risk-based Approach, RBA),針對高風險投資客、交易風險態樣、人頭戶等進行防範機制,減少對客戶的不變與銀行負擔。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金管會監理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政策,希望將資金導向至真正需要購房的族群,若第三人以同一ATM存提現金,作為規避調查金流的方式,銀行應加以監控來保障客戶權益。
童政彰認為,不是細節性每個客戶都去調閱監視器錄影帶的方式,無論面對炒房或其他形式推陳出新的手法,最重要的是銀行做任何授信案件時,進件來源、徵審程序都必須嚴格把關,以風險基礎判斷客戶是否為高風險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