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佳冬鄉發現塭豐漁港及相關大排漂浮午仔魚屍,屏東縣政府調查,為當地吳姓養殖戶因間補間養過程,魚塭養殖密度過高、管理不當、溶氧量不足,造成「泛池」情形,屬單一突發事件,與部分媒體報導指稱「午仔魚滯銷、魚屍丟入大排」事實不符,縣府依法開罰吳姓養殖戶,並鄭重澄清,強調午仔魚通路還算順暢,請勿以訛傳訛造成外界誤解。
屏縣府農業處處長鄭永裕表示,塭豐漁港午仔魚屍已於1月3日清除完畢,農業處4日會同環保局及水利處約談吳姓養殖戶,若查證有任意投棄廢棄物至漁港之事實,將依漁港法最重開罰15萬元,若是任意棄置斃死魚至大排,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
縣府近期並將邀集養殖戶、環保、水利、鄉公所等單位討論養殖斃死魚去化問題,研議是否透過清潔隊協助清運至焚化廠或掩埋場等方式處理,減少環保污染,必要時將研議訂定相關罰則,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此外,因應中國海關總署去年12月8日起暫停台灣午仔魚輸入大陸,縣府也啟動午仔魚產銷調節因應措施,預計處理1500公噸,從收購補貼、魚貨出貨前免費檢驗、加強行銷等方向多管齊下,並與農委會聯手加強國內行銷,包含媒合國內賣場通路、強化外縣市行銷活動、啟動網路平台行銷等,刺激國內市場需求及提升買氣,相關措施將於近期內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