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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基金投資如興慘賠 監察院糾正國發會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國內牛仔褲代工廠如興爆發財務危機,致國發基金慘賠,監察院5日指出,監委張菊芳、賴振昌、王麗珍立案調查,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國發基金投資如興公司案委外盡職調查未詳查被收購標的,及對於東貝公司投資後管理不力,監察院糾正國發會。

監委指出,初次申請國發基金參與投資之案件,依規定均需經過政策評估會議、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及管理會會議等,各有其功能,政策評估會議是決定國發基金投資與否的第一道門檻,但以共識決未留存錄音、發言紀錄,且非公開透明方式進行,難以釐清權責。

監委表示,國發基金投資如興公司案邀請政府機關出席,而相關單位在會前僅簽派出席人員名單,並未簽核意見,缺乏評估依據及過程,由代表出席人員自行評估並於會中發言表示意見,顯見其未審慎重視政策評估會議,核欠周妥。

監委進一步指出,國發基金評審會會議、管理會會議,僅於會議紀錄登載決議短文,除管理會會議有錄音外,評審會並未留存錄音檔及發言紀錄,不利於事後查閱及釐清權責,決策軌跡及可課責之內控機制付諸闕如。

監委認為,投資案經國發基金政策評估符合政策方向後,該基金就計畫出具綜合投資評估報告,提請評審會審查,但實際僅彙整外部學者專家審查意見、委託專業機構盡職調查及企業價值評鑑相關資料,且多為「待觀察」、「尚有強化空間」等含糊不清之意見,卻未對相關質疑再詳加查明,難謂具實質評估功能及參考價值,洵有未洽。

監委調查發現,國發基金辦理如興公司投資後管理作業,但對於該公司111年7月爆發董事長異動爭議,後知後覺,束手無策,監督管理權責未能有效發揮,損及基金權益,殊屬不當;國發基金決議辦理釋股時,未能積極依公司營運及市場現況等檢討釋股方式與價格,審慎研議可行配套作為及退場方案,致釋股作業延宕,加劇國發基金損失,未盡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