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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防法》子法預告期縮減 立委:圖利菸商

立委林為洲(右2)與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董氏基金會、戒菸衛教學會等民團24日舉行「貪圖千億暴利 立院淪菸商棋盤!?」記者會。(中央社)
立委林為洲(右2)與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董氏基金會、戒菸衛教學會等民團24日舉行「貪圖千億暴利 立院淪菸商棋盤!?」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總統府近日正式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當中攸關加熱菸的子法「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法令預告期有別於常態的60天,這次直接縮短為7天,草案預告期也在2月22日截止,引發立委質疑政府「圖利廠商」。國健署24日回應,主要是考量市面上充斥許多新興菸品,盼讓新法盡快上路,才將預告期縮短。

立委林為洲24日舉行「貪圖千億暴利 立院淪菸商棋盤!?」記者會,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董氏基金會等民團代表共同與會。林為洲表示,根據行政院公文載明,法規命令應至少「公告周知」60天,除非有「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或「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兩條件才能縮短,但國健署未載明縮短理由。

國健署長吳昭軍24日受訪時解釋,為解決國內目前電子煙、加熱式菸品在市面大量充斥,危害國人健康,法令越早實施越好,相關子法是為了配合法令上路時程,才會將預告期縮短為7天。

對於這樣的解釋,林為洲說,「很難接受」,並認為修法尚未完成前,加熱菸就已在市場上流通,國健署卻不曾查禁。他重申,每項加熱菸,都應在進口前完成健康風險評估才能輸臺,否則等同於沒有獲取藥證的偽藥在市面上流通,對國人健康帶來風險。

另外,林為洲認為,草案預告期截止的時間點就選在委員會正式召開之前,國健署根本是要「逃避國會監督」。吳昭軍回應表示,因為社會亂象已久,新類型菸品危害日益嚴峻,必須讓法令盡早實施,預告時程才會縮短,若說是逃避監督,「大家想太多」。

吳昭軍表示,已收到民團、戒菸團體、律師團體等各界意見,24日就會召開專家會議,審查相關意見,審查完畢後,仍會彙整相關意見,預計3月初經專家及經內部討論後,送請衛福部長核定,將配合行政院決定母法實施日期及公告審查辦法,讓指定菸 品業者有所依據而提出申請。

未成年吸加熱菸 醫:恐致大腦發育不全

談到加熱菸危害,臺大醫院家醫部醫師郭斐然向《大紀元時報》表示,大腦前額葉要在25歲以後才會發育完成,加熱菸含有尼古丁物質,容易成癮,也會影響正值青春期青少年的大腦發育,且對前額葉皮層產生神經毒性作用,干擾其的認知發展、執行功能和抑制控制能力,導致對尼古丁產生更高的依賴。

郭斐然說,若前額葉發育不完整,尼古丁將對腦部造成影響,青少年會出現注意力不集中,影響學習成效,甚至出現衝動等情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