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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僅4.5萬人簽 諮詢費成阻礙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至今僅4.5萬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學者表示,目前最大障礙為收取諮商費,建議政府編列預算補助65歲以上民眾,減少臨終無效醫療費用。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民國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其法律意涵以強調病情告知,本人與意願人具有選擇與決定權,及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書保障五款臨床條件達成善終。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3月6日召開《病人自主權利法》公聽會,邀集各產、官、學代表與會。

衛生福利部次長周志浩在會上說明,統計自108年至112年2月底,共計4萬5,621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年齡分布以55至74歲為大宗,另有246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常務理事謝景祥提到,法令本身沒有大問題,但當中最大障礙為諮商費用,有些醫生不敢與病人提出諮商收費,但從民眾角度來看,病人自主權利應是基本人權,但民眾卻得花錢諮商,呼籲比照成人癌症篩檢提供免費諮商,並建議衛福部5年編列50億元預算,補助65歲以上民眾預立醫療諮商,推估將可省下臨終無效醫療費用,同時促使健保有效推動急重症醫療。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提到,據衛福部醫事司統計,有七成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都是集中在全臺六都,應努力縮短城鄉差距,且推廣政策不能只看簽署數量,更要給足醫院資源,讓更多地區醫院、社區診所來建置諮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