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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起改確診輕症免通報 防疫險理賠不賠有一關鍵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行政院9日宣布,新冠肺炎(COVID-19)輕症確診者自3月20日,將改成免通報、免隔離,恐牽動民眾未來可否領到防疫險理賠。金管會對此回應,防疫險主要依保單契約執行,要符合法定傳染病定義才能理賠,輕症確診者日後是否屬於法定傳染病,仍有待與指揮中心確認才能釐清。

指揮中心9日表示,預計從3月20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民眾若快篩檢測陽性為輕症或無症狀者,可不用通報也不需強制隔離,因此也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

不過,外界關注是否將影響民眾權益,是否還可以請領防疫險理賠金?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坦言,金管會9日得知消息後,因3月20日起確診輕症是否屬於法定傳染病,茲事體大。他說,金管會將研究相關法律情況,並與指揮中心確認,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對外說明。

林志憲重申,防疫險是依保單契約履行,屬於法定傳染病才可獲理賠,但指揮中心並無明確表示要修改法定傳染病的定義;若放寬成非法定傳染病,保險業者就不需理賠,但最終在3月20日前將給出答案。

此外,上市櫃公司華航、和泰汽車集團旗下iRent近期發生資安出包事件,金管會9日也公布將嚴管上市櫃公司的資安管理機制,從資訊揭露、公司治理及監理協助三大面向強化。

金管會表示,公司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時,應於開盤前2個小時,意即上午7時以前對外發布重大訊息,若有違反者,證交所可依違反契約關係,可開罰3萬至500萬元。

金管會強調,重大資安事件定義,並非直接採量化的標準,都由公司自行判斷是否有重大損害或影響;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前一年屬臺灣50指數成分股,或主要營收是透過電子網路等方式媒介銷售商品的第一級公司,總計115家業者,已於去年底完成資安長、資安專責主管及人員的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