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7日審查「考選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王鴻薇詢問,現在為了加強政府部門的資通安全人員,未來考試會增加資通安全人員的考試,如何執行?
劉建忻回應,前陣子大家關注數位人才採聘用,這不是穩定的公務人力,而且大家也希望以國考處理;所以跟數位部討論時,決議在高考中納入資安類科,目前在討論中。王鴻薇詢問,何時正式招考?劉建忻說,因為今年高普考開始報名了,所以希望最快是明年。
現行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規定,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服務機關(構)得審酌後予以同意。劉建國詢問,誰審酌、認定?劉建忻回應,以前把言論自由限縮很大,後來聚焦在職務言論,首長就需要管控。
不過,劉建國舉例。一、有消防員發起「守護消防大遊行」,但後來遭記42支申誡被免職;二、新北市消防員將恩恩案的錄音給卓冠廷後遭緩起訴、繳納國庫20萬元;三、公車婦人昏迷時,一國小女童致電119協助送醫,新北市消防局發布錄音檔並向女童道謝。
因此,劉建國質疑,只要機關認定是機密就是機密,不是機密就不是機密。劉建忻回應,若機關有不合理做法,有救濟制度可以讓人主張權益。
最後,劉建國強調,若有外部、第三方公正人員等進行認定、審查,他也不會提,但若沒有,這很恐怖。對此,劉建忻表示,他會深入了解這些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