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琬惠表示,健保署日前為維持健保藥價砍81.8億元,政府對藥價過度控制,自2013年實施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制(DET),連年壓低藥品支出,但因為缺乏利潤,部分藥廠退出台灣市場,導致缺藥問題陷入惡性循環,政府節省開支時,也應確保醫療品質和民眾用藥權益。
所以,陳琬惠認為,政府理應在成本考量下,確保藥品維持相對合理的利潤水平,同時也要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和醫療品質。
楊寶楨指出,衛福部4月11日成立藥品供應通報處理中心,要強化食藥署、中醫藥司、醫事司、健保署、國健署和疾管署的橫向溝通,但這些單位本就下轄於衛福部,平台如同新瓶裝舊酒,也代表過往內部結構鬆散、缺乏跨部門溝通。
楊寶楨表示,台灣民眾每月吃掉2千萬顆「氧化鎂」(軟便劑),但生產藥廠卻從6家變1家,原因是缺乏利潤不願生產,每顆氧化鎂價格約0.1至0.16元,而肺癌標靶藥「羅思克」沒有替代藥品,僅能公開徵求,但平台資訊2週才更新一次。
根據《藥事法》規定,藥商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虞時,應至少於六個月前通報;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藥商之事由,應於事件發生後三十日內通報。對此,楊寶楨指出,這並未對延誤時間長短進行區別裁罰,而且政府若事後才回頭審視缺藥原因,即使重罰也沒有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