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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5/1開徵 全臺逾929萬件挹注稅收近870億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2023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全國開徵929.18萬件、稅額達新臺幣869.97億元。六都以臺中市件數、稅額分別成長2.71萬件、8.7億元最多。財政部26日指出,納稅義務人若受COVID-19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財政部表示,2023年期房屋稅是徵收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的房屋稅款,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4月中旬起陸續寄送繳款書,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長蔡麗惠表示,房屋稅若逾期繳納者,每逾3天(即6月4日起)加徵滯納金1%,最高加徵至10%,提醒民眾利用多元繳稅管道如期繳納。若受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另旅館業及其他公司行號,停用樓層部分則降低稅率減經業者負擔,稅率由營業用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2%稅率課徵,停歇業、營業面積減少及停用樓層皆可適用。

蔡麗惠指出,2023年期房屋稅全國開徵件數929.18萬件、稅額869.97億元,分別年增1.42%及4.25%,主要受到新建房屋增加及7個縣市實施囤房稅所致。觀察六都房屋稅,開徵稅額達684.33億元,占全國近8成;六都以臺中市的件數、稅額分別成長2.71萬件、8.7億元為最多。

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若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納。

此外,房屋稅多元繳稅管道還包含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