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獸鋏、金屬套索陷阱(俗稱山豬吊)等無差別性、帶有強大殺傷力的獵具傷害,保育類動物、一般類野生動物及犬、貓等寵物,遭夾斷腿等事件層出不窮,受到社會大量關注。動保團體28日呼籲,政府全面禁止捕獸夾;行政院代表接見陳情,承諾最快再兩周,會將修法內容送交立法院審議。
動保團體28日在行政院前舉行記者會,並呼喊口號「動物在受苦、陷阱好殘忍,全面禁止捕獸鋏」,呼籲政府全面禁止捕獸夾。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雖已禁止獸鋏之使用、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多年,並也在2020年,依《動保法》第14-1條第1項第7款公告禁止使用山豬吊,但在《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第21-1條有例外條款,以致獸鋏、山豬吊仍未在臺灣山林絕跡。
姜怡如說,因法制不一,現況就是陷阱持續氾濫,可說已經到了「失控程度」,因此呼籲《野保法》也應「全面禁止」殘忍的獸鋏與山豬吊,且不只是使用、設置行為,而是應包含販售、製造與輸出入的禁令。
動團分別在2021、2022年發起兩次連署,很跨就超過5千人連署門檻,林務局2021年同意修法,並送交修法版本至行政院審議,結果一拖快兩年卻毫無下文。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王唯治理事長提到,還曾有登山客因頭部誤觸金屬套索陷阱而導致嚴重受傷,希望中央主管機關正視山豬吊、獸鋏陷阱殘害動物等問題。
現年2歲的亮亮也是捕獸鋏倖存犬之一,在果園遭捕獸鋏夾傷斷腿,只剩三隻腳能夠行走。領養者李小姐向《大紀元時報》分享,亮亮遭斷腿後,就送到巴克動物救援協會,當時看到亮亮就覺得很可愛,活動力也很好,雖然只有三條腿,跑速較一般狗稍慢,其他沒有太大差別。
李小姐說,經過協會評估、試養後,最後正式領養了亮亮,目前評估年老的時候,前腳可能需要做易肢或輪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