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知名生命禮儀公司「五互集團」旗下的子公司「龍海生活事業」,被控自2013年銷售多個契約商品,非法吸金逾新臺幣211億元,全臺受害者多達近2萬人。高雄地院重判集團負責人陳秋白10年6月有期徒刑、龍海公司罰款2億元,犯罪所得5億餘元應發還被害人。
五互集團成立於1997年,提供禮儀服務、生前契約銷售等,負責人陳秋白又於2006年成立龍海生活事業公司。判決指出,龍海公司自2013年起推銷「金滿意」、「鑫樂活」等消費型契約,聲稱投入4萬至15萬不等的金額,期滿1年、3年或6年,就可獲得3至6%不等的回饋金或等值消費券,本質上屬於存款契約。
而陳秋白為了提升契約產品的銷售業績,在新北市、臺中市、彰化縣、臺南市、高雄市分設立北區、中區、彰化、嘉南、南區、高雄及高屏等7個營業部,營業部又下轄35個督導區及通訊處,由總監、督導長或處經理負責管理,並制訂業務獎金及晉升制度,只要招攬客戶就可獲得個人承攬佣金,違法吸金達211億7,363萬1千元。
陳秋白等公司行為負責人及公司幹部共13名被告均否認犯行。陳秋白辯稱,龍海公司所銷售的「金滿意」、「鑫樂活」等各式契約,都是以保險概念設計的商品,屬於消費契約,而非收受存款,與存款契約不同,沒有違法吸金犯意。
但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陳秋白試圖以期滿發給「增值金」或「物價波動補償金」的表象,規避收受存款及支付利息的不法內涵;且保險業是金融業之一環,因有其特殊性,非一般公司得任意經營,因此認定被告13人違反《銀行法》中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
法官審酌,陳秋白等5人屬公司行為負責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8年6月、7年10月、7年8月、7年10月;其餘8名公司幹部雖不具法人行為負責人身分,但共同經營收受款業務,分別判處3年10月至1年10月不等有期徒刑,各自犯罪所得除應發還被害人外,皆沒收。另判處龍海公司罰金2億元,剩餘犯罪所得5億5,866萬2,492元應發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