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環保局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亂丟垃圾!煙蒂垃圾隨手丟、隨地便溺、張貼小廣告,任何污染環境行為,只要電眼鎖定您,罰單馬上跟著來,當心口袋錢被消失。
為了揪出少數「不經意」破壞環境的人,環保局特別於縣轄國道交流道、快速道路匝道、重要道路、溝渠堤岸及海岸沿線、公墓等偏僻易遭亂丟垃圾熱區,透過科技執法,運用移動式監視器全天候24小時錄影蒐證,以銳利天眼取締不法。另由熱心民眾提供拍攝隨意亂丟垃圾的車輛車牌影片之檢舉案,去(111)年累計759件,今年迄今已有395件。所有案件經查證屬實者,皆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各處罰鍰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
環保局統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各款污染行為,111年裁處1,736件,罰鍰金額299萬8,200元,今年1至4月開罰532件、罰鍰金額75萬1,800元,再進一步分析發現,違規者設籍外縣市約占4成。
彰化古蹟名勝觀光資源豐盛,更位處南來北往交通樞紐,國道交流道、快速道路匝道常見就地解放隨地便溺者,導致環境髒亂,籲請有如廁需求遊客及駕駛人多加利用縣內多達千餘座管理單位用心維護,提供清潔高品質之建檔管理公廁。
環保局指出,民眾亂丟垃圾總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有部分鄉鎮市定時垃圾收運點,民眾因貪圖一時之便,在垃圾車未到達或非清運時段,即將垃圾包隨意棄置;臨海地區及舊濁水溪堤岸道路,也是遭棄置垃圾熱點。
環保局巡查也發現,在國1及國3交流道周邊、台76、台61上下匝道、台74甲等道路,常有用路人貪圖一時方便,上、下匝道停等紅燈時,喝飲料、嚼檳榔、吃東西,隨手搖下車窗往外亂丟垃圾。
道路中央分隔島及路側垃圾不僅影響市容觀瞻,往來車流量大,清潔人員作業風險高,垃圾若是進入溝渠也會阻塞排水道,遇雨積(淹)水,影響通行,希望用路人多體諒第一線人員辛勞,垃圾妥善處理,出遊垃圾帶回家,家戶生活垃圾交付垃圾車,事業廢棄物務必委託領有許可清除機構。
環保局也鼓勵民眾於發現污染環境行為時,立即以行車紀錄器、手機、攝影機拍下含車牌完整影片,向環保局提出檢舉,以裁罰手段,遏止污染環境行為,全民共同守護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