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26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擴大「排黑條款」適用範圍,明定曾受境外敵對勢力委託,洩漏國家機密,違反國家忠誠義務,以及曾犯「黑金槍毒」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
去年九合一選舉後,多名具有黑金背景的候選人順利當選,引發社會議論。行政院會去年12月15日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曾犯黑(組織犯罪)、金(洗錢防制)、槍(槍砲管制)、毒(毒品防制)及國安三法、《反滲透法》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不過由於牽涉剝奪參政權的爭議,歷經內政委員會多次討論,最後將條文送交立法院長游錫堃協商,都無法形成共識。立法院院會26日進行表決,藍綠黨團皆發出甲級動員令,最後在民進黨團人數優勢下,以贊成56人、反對30人、棄權3人,通過民進黨團針對行政院版本的修正動議。
曾犯《國安法》者 不得登記參選
三讀條文規定,曾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反滲透法》等,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及資助,進行刺探、蒐集及洩漏國家機密、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或發展組織等,以及從事製造、運輸、販售毒品及槍砲、引誘他人吸食毒品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另外,曾犯「搓圓仔湯」罪(指透過不合理協商或威脅利誘等手段,要求他人放棄權利)、包攬賄選罪、地方民意機關正副首長選舉賄選罪等,及曾犯《刑法》加重詐欺罪、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犯貪汙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另外,三讀條文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以及曾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洗錢)或第15條(收受使用財源不明),以及曾犯《刑法》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加重詐欺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三讀條文明定,犯上述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的宣告者,亦同;另外,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決尚未確定,及曾受免除職務的懲戒處分等,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來自中港澳的選舉廣告 媒體不得刊播
為遏止境外勢力藉由委託播送廣告,影響選舉或罷免活動,三讀通過條文規範,報紙、雜誌、廣播電視事業、利用網際網路提供服務者或其他媒體業者,不得接受外國、中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委託刊播的競選或罷免廣告,並應留存委託刊播的完整紀錄,違者可處2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或該廣告費2倍的罰鍰。
三讀條文也明定,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投票日前一日止,擬參選人、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的領銜人,知有於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刊播其本人的深度偽造聲音、影像,得填具申請書表並繳納費用,向警察機關申請鑑識。
由於前總統陳水扁之子、民進黨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日前因違反《洗錢防制法》,被判刑1年定讞,未來新法上路後,陳致中將終生不得參選公職。陳水扁近日北上總統府、立法院及行政院陳情,並於25日在臉書上「死諫」,質疑只要涉犯《洗錢防制法》就褫奪公權終身,有違憲疑慮,但最終曾犯《洗錢防制法》仍被納入排黑條款。
立法院會26日也三讀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擴大「排黑條款」適用範圍,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及從事製造、運輸、販售毒品及槍砲、洗錢等惡行,以及曾犯國安三法、《反滲透法》者,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是否納兒少性剝削 藍綠不同調
立法程序完成後,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通過的部分主要是行政院版本,基本上國民黨團都支持,其中因為目前詐騙非常普遍,已到國安層級,所以國民黨將詐欺罪納入,謝謝民進黨團的支持。國民黨也提出將曾犯《性侵害防治法》第二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納入,但遺憾民進黨團不敢跟進。
三讀後,民進黨團舉行「排除黑金槍毒外患詐欺,防止境外勢力介入選舉」記者會。對於國民黨的說法,民進黨立委黃世杰表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罪名有重有輕,所以他們認為有討論空間,未來可以討論是否納入,但現在是否該唐突通過,他們持保留意見,所以才沒有通過。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這次修法有兩個大方向,一、排除黑金槍毒外患詐欺,二、防止境外勢力介入選舉,這是回應社會對於臺灣選舉、公職人員候選人的要求;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則表示,他們這次修法不是為了個案在考慮,而是以最高標準來衡量。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則表示,她要代替原住民表達誠摯感謝,感謝立法院將第二十六條第六款納入但書,讓原住民族獵人不必因獵槍全面除罪化前的有罪判決,而被剝奪參政權利。國家過去欠缺對原住民使用獵槍的文化認識,讓族人面臨入獄風險,這次《選罷法》修法三讀,將原住民使用獵槍的但書條款納入,體現國家對原住民狩獵權保障的決心跟意志。
未三審定讞就不許參政 時力批法西斯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這項修法問題重重,我國是三審定讞才能確定判決結果的國家,如今還沒有司法定讞就可以終身剝奪參選權利,當政治目的凌駕民主價值的時候,人民的基本權利就被犧牲跟剝奪,實在是大開民主倒車,這項修法是法西斯主義的強烈信號。而且為何《毒品危害條例》納入,其他條文卻不能納入?所以這是荒謬的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