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投信2020年8月至12月期間,辦理原油正2期貨ETF涉嫌「左手賣右手」、獨厚兩大實質控制人,不法獲利高達新臺幣6,665萬元。金管會20日二度重罰街口投信120萬元,另處街口投信警告,1年內不予核准新基金申請;自2020年以來、3年期間,街口投信已遭罰522萬元。
金管會表示,檢方查出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等6人,利用2家境外公司TRILL、WINNER,以低價自初級市場購入基金後,再至次市場高價售出,利用限制市場供給等方式,導致基金出現溢價。
總計2家公司共買進基金18萬4,000張(368組)並於去年1月11日賣出,涉嫌「左手賣右手」自肥,不法獲利l高達6,665萬830元。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依起訴書內容,街口投信第一次配售僅2家外資法人,占比達100%,金管會已處60萬罰鍰在案,第二次配售同樣2家法人占比3~8成,但這2家法人為「實質控制的關聯帳戶」,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故再度加重開罰120萬元。
高晶萍說,若單看依《期貨交易法》規定的裁罰案件,這是繼凱基期貨2020年違法代操遭罰240萬元、康和期貨被罰168萬元後,第三高的罰金金額。
她說,自2020年以來,3年期間,金管會已開罰街口投信合計522萬元。此外,金管會也處街口投信警告,未來若申請基金募集,在一年期間內將不予核准。
胡亦嘉身兼街口金科、電支董事長,從2018年2月起近2年內來回借貸高達20次,形同「一套資本、兩家公司使用」,金管會去年3月曾對胡停止執行董事職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