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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勾易寶宏吸毒紀錄 矯正署究責監獄人員

【記者張雲清/綜合報導】矯正署16日指出,追查受刑人易寶宏獲遴選到外役監程序,發現監獄人員填表不實,易男有吸毒紀錄卻未勾選而未扣分,對相關人員追究懲處外,其涉刑事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廉政署偵辦。

全案起於,犯下夜店殺警案的易寶宏7月間遭爆料在去年已移監到武陵外役監,引發社會議論。易寶宏後來被查到違規,不只移到花蓮監獄,連過去所獲得的縮刑優惠也全部取消歸零。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在遴選資格上已明確排除多罪,包含易寶宏所犯法條之傷害致死罪。

針對易寶宏當初為何能獲遴選到外役監,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法務部政風小組會同矯正署政風室主動調查易寶宏的遴選程序。

矯正署表示,調查台北監獄提供相關書面資料並赴北監實地調查及訪談後,認定易寶宏雖符合報名外役監受刑人的法定門檻,但監獄人員於填寫審查基準表時,在「曾有施用、持有、轉讓、製造、運輸或販賣毒品紀錄」項目勾選錯誤,即易男有毒品紀錄卻未勾選,使其遴選分數未扣分。

矯正署指出,針對監獄人員疏失,分別追究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其中,行政責任部分,台北監獄已召開考績會議懲處失職人員,但矯正署審議懲處結果後,認為不夠周延,要求一併檢討主管監督不周的責任,為求審慎已退回北監。

有關刑事責任部分,監獄人員疑涉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部分,矯正署完成初步調查,8月14日主動函請法務部廉政署分案偵處,廉政署將就此案有無涉及貪瀆一併查明。

矯正署新聞稿提到,外役監遴選是由各領域專家學者組成遴選小組參酌在監行為情狀、家庭支持、健康狀況等各項因素為全面考量,並非全然依據初核分數而決定;毒品前科紀錄為審查項目之一,往後將嚴加審查,按照受刑人接受戒癮治療的成效,作為遴選參考。

此外,易寶宏服刑的武陵外役監所隸屬的台東戒治所日前爆發瀆職弊案,涉案的所長及戒護科長獲交保。蔡清祥就此案指示矯正署調查,矯正署7月底由政風人員會同轄區視察到戒治所實地行政調查,8月8日先將所長調離現職,以靜候調查。(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