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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手槍買玩具充數 海陸7人遭訴

圖為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資料照。(谷歌地圖擷圖)
圖為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資料照。(谷歌地圖擷圖)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海軍陸戰隊龍泉新兵訓練中心2022年3月檢查裝備時,發現一把「點45手槍」作動異常,查出手搶遭人調包為模型槍,主動移送司法單位偵辦。屏東地檢署調查,竟是4名連長為掩飾教育班長遺失槍枝情事,且營長、指揮官也未依規定通報,29日偵結起訴7軍官。

屏檢調查,海軍陸戰隊龍泉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規劃在2022年3月進行第一梯次新式教召,於2月整備階段將2把「點45手槍」寄存在鄰近的聯合械庫代管;鄭姓教育班長同年2月23日提領時,竟不慎遺失其中1把。直到同年3月4日,經吳姓士官長清點發現短少後,逐層通報陳姓連長、林姓營長。

林姓營長指示全營軍士官搜尋無果,卻未依照軍中規定,在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而潘姓指揮官同年3月20日獲悉營區內槍枝短少後,也未依規定逐級回報國防部。

檢方查出,陳姓等4名連長為掩飾槍枝遺失罪刑,竟於同年3月23日、24日間,在林姓營長辦公室謀議,集資向生存遊戲業者購買4把外觀與「點45手槍」相似的模型槍,再由林姓營長選定其中一把代替遺失槍枝;李姓連長則以電動刻磨機磨除假槍滑套上的標語,並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趁日後專案清點時混充真槍入庫。

檢方認定,鄭姓教育班長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61條前段,遺失武器致生公眾與軍事危險罪嫌;4名連長分別犯偽造準公文書罪嫌、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林姓營長除涉偽造文書罪外,也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對於軍事上之通報、報告不為傳達、報告罪嫌;潘姓指揮官也同樣因未通報而觸法,因此起訴7人。

此外,該營李姓、蘇姓輔導長及趙姓彈藥官、林姓後勤官、陳姓軍械士等5人,也因配合長官就武器遺失事件匿不通報,在職務上所掌的公文書不實登載,謊稱該手槍並無遺失短少。檢方考量5人均無前科,且是因軍職屈從配合,而非圖謀己利,審酌5人犯後深表悔悟,予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