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SRF發電廠進桃科引空汙?經部:須合規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媒體報導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電廠準備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可能帶來空污風險。經濟部指出,國內已建立相關規範,燃料須符合料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總量管制等規範。

桃園市觀音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將有3間固體再生燃料(SRF)發電廠將進駐,居民憂心可能帶來空屋,要求SRF廠離開觀音。

經濟部能源局在10日說,SRF發電屬再生能源之一,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其發電設備的料源須經前處理,且發電效率達25%以上,方認定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他們說,109至111年期間經濟部陸續推薦3家再生能源發電設施業者,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時,已要求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包含使用的SRF,應有60%以上由桃園市境內廢棄物產製。

空污排放量需符合電力設施空污排放標準,且不得超過環評規定;SRF需符合環境部公告的品質規範;不得收受廢棄物進廠處理。

能源局說,規劃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的SRF發電業者,目前已取得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有1家正在建廠中,其餘2家在規劃設計中尚未建廠,但後續仍須符合桃園市政府相關園區進駐條件、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等規範,才能完成設置。

能源局表示,桃園市政府就本案業者設廠相關審查時,如果評估要在原規範外,另外增加附加額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