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文化部開辦兒童電視節目補助,但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接獲檢舉,有2件合計獲得文化部1,125萬的補助案,評審與獲補助者之間疑未遵守利益迴避,涉違反文化部所訂定的《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雖然有吹哨者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檢舉,卻皆石沉大海。
陳琬惠指出,由姚孟超出任負責人的冉色斯動畫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2018年11月與2021年5月取得文化部兒童節目補助合計1,125萬,而2次獲取補助的評審名單中皆有2015年起即與姚同為中國五號倉庫動漫影視(青島)有限公司董事的王世偉。
陳琬惠說,根據文化部所訂定的《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評審審查補助案應嚴守利益迴避,並簽署切結書。然而,姚孟超與王世偉早在2015年起,同為中國五號倉庫動漫影視(青島)有限公司董事,明顯有利益上的合作往來。
陳琬惠表示,除了涉違反《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所要求的利益迴避,更涉嫌違反切結書中第1條第3項所要求,評審與申請補助者之間3年內不得擔任同公司董事的規定。
陳琬惠批評,當吹哨者分別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檢舉,不僅文化部置之不理,廉政署也只以評審與受補助者利益迴避規範未臻嚴謹,文化部已於後續訂定「文化部及所屬機關審查補助案件迴避及保密作業要點」作為推託,根本是在聯手包庇;文化部長史哲應出面說明是否追回補助與究責,並解釋為何對吹哨者檢舉視而不見。
對此,文化部重申,此案參與委員皆依《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規定,簽署評審切結書,確認與申請單位、個人未有僱傭、三等親等相關情形,並於評選及審查時,嚴守利益迴避及價值中立之原則,公正執行職務。
文化部強調,各項補助皆於網站完整揭露補助名單、補助情形及評審名單,可受社會公評;此案也經文化部政風處、廉政署完成調查,本案查無不法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