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兒少權益暨身心健康促進協會(簡稱兒少權心會)20日表示,家庭出現變化,孩子有知的權利,「離婚告知」對未成年兒少相當重要,若未完善告知,將會讓孩子產生不安全感,呼籲離異父母不要隱瞞含糊,一同向孩子清楚告知,並明確說明未來規劃。
兒少權心會20日舉辦「關心離異家庭兒少的身心健康」記者會,強調「離婚告知」對未成年兒少的重要性。
兒少權心會理事長、資深程序監理人林欣儀向《大紀元時報》表示,父母離異時,對孩子來說,大多是「不知不覺」,父母並未好好與孩子說清楚,會讓孩子產生極大的不安全感,隨著孩子慢慢長大後,才能經由推敲得知、理解,父母的關係。
但其實父母離婚前就有多前兆,如冷戰、熱吵,或透過孩子傳話,逐漸塑造出一個家庭生活,這類孩子有很多迫於無奈,發展出許多生存方式,像是為緩解父母之間的緊張關係,對待父母很小心翼翼、努力扮演一個開心果;也會讓孩子長大後,相對較沒安全感,常感到罪惡感。她認為,如果孩子要成熟思考,要先知情才能理解,因此離異告知非常重要。
談到兒少權心會創立以來協助處理離婚個案,多少父母能做到「告知」動作?兒少權心會創會理事長、律師賴芳玉表示,不到一成父母能做到離異告知,很多都是將事情淡化,裝作沒事,甚至會告訴孩子很愛他們,但實際作為卻與說法差距很大,此類「矛盾性資訊」,對孩子發展並非健全的方式。
賴芳玉也提出四點呼籲,首先父母對於兒少在進行離婚告知時,不要隱瞞、不要含糊,父母應一同在安全的環境下清楚告知,及明確說明兒少未來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