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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持有美國農地 美報告:德州增加最多

中資背景的商人在德州購買農地,引起地方政府及議員的關注。圖為德州小鎮奎曼多(Quemado)的田地,示意圖。(Brandon Bell/Getty Images)
中資背景的商人在德州購買農地,引起地方政府及議員的關注。圖為德州小鎮奎曼多(Quemado)的田地,示意圖。(Brandon Bell/Getty Images)

【記者Jana J. Pruet/報導、秋生/編譯】根據美國農業部最近發布的報告,德州的外資農業用地增幅最大,德州也是全美國外國實體擁有的農業用地最多的州。

報告顯示,根據美國農業部2021年修訂的數據,德州有近530萬英畝的農業用地為外國實體所有,比前一年增加了近54.9萬英畝。最新數字占該州林地、耕地和牧場的3.4%,略高於全國3.1%的比率。德州與美國大部分的州一樣,沒有限制購買農用土地的買主。

今年稍早,德州參議員科爾克霍斯特(Lois Kolkhorst)提出法案,禁止敵對國家的公民、政府等實體在德州購買農田和房屋。該法案是針對億萬富翁孫廣信(Guangxin Sun)在德州德利奧市(Del Rio)勞夫林(Laughlin)空軍基地附近購買了約14萬英畝的土地一事。

孫廣信設置風力發電廠的計畫引起了德州議會的警覺。他們擔心與中共關係密切的孫廣信,會為北京提供進入該州電網的通道。

科爾克霍斯特的提案在州參議院遭到了一些民主黨議員的反對。州眾議員吳元之(Gene Wu)認為,該法案對從敵對國家移民到美國的人不公平。4月下旬,州參議院通過了淡化版法案,修訂後的法案取消了對永久居民和雙重國籍者在本州購買房地產的限制。

科爾克霍斯特寫道,「該法案保護德州的農田、石油和天然氣、稀土材料和木材,不被美國國家情報總監連續三次列為『敵對外國實體』的機構擁有,這些國家包括中國(共)、俄羅斯、北韓和伊朗。」

共和黨籍的德州州長艾波特(Greg Abbott)在X平臺上發文支持該法案。他寫道,「一項法案已提交德州議會,禁止中國、伊朗、北韓和俄羅斯的公民、政府和實體在德州購買土地。」

然而,這項法案從未提交到州長的辦公桌上。德州農業廳廳長米勒(Sid Miller)告訴《大紀元時報》,「我們有一個很好的法案,但它在眾議院夭折了。」

德州農業辦公室(TFB)主任博寧(Russell Boening)告訴《大紀元時報》,他理解許多人對外國投資本州農業用地的擔憂,但他不確定是否應該完全禁止。博寧說,「我們理解這種擔憂,我們的成員也很擔憂,但我們很猶豫,我們很猶豫是否應該一刀切的禁止外國投資。」

加拿大擁有最多德州農地

令人驚訝的是,加拿大是投資德州農業用地最多的國家,2021年的投資面積超過160萬英畝。該數字比2020年減少了約6.6萬英畝。米勒解釋,加拿大的數字具有「誤導作用」,因為它反映的是某個加拿大投資基金對德州東部林地的投資,這些林地生產木材,這些土地並不屬於外國個人所有。

荷蘭以擁有39萬2,101英畝的德州農業用地排名第二,其次是德國33萬2,679英畝、義大利21萬6,749英畝和英國17萬3,774英畝。根據這份272頁的報告,截至2021年底,中國擁有的德州農地面積在所有投資者中排名第18位。

農業用地主要分為林地、牧場和耕地。林地占德州外資土地的最大部分,為215萬5,919英畝,約占總面積的40%左右,其次是牧場和耕地,分別為140萬英畝和138萬英畝。

農地成為全國話題

是否限制外國對本國農業用地的所有權,一直是國會爭論的熱門話題。北達科他州參議員克拉默(Kevin Cramer)此前發聲明說,「糧食安全就是國家安全,我們的政府必須恪盡職守,評估外國對手投資農業的風險,原因包括地緣政治戰略、美國供應鏈保護,及對美國農牧經營者的支持。」

克拉默是擬議的「外國對手風險管理法案」(Foreign Adversary Risk Management)的共同提案人,該法案將加強監管外國投資和收購美國公司的交易。

該法案要求,讓美國農業部長成為美國外來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的成員。該提案還要求美國農業部和政府問責局提供有關當前及潛在外國投資的報告。

德州眾議員傑克森(Ronny Jackson)上個月提出兩黨「外國對手風險管理法案」的眾議院版本。

他在聲明中說,「外國對美國農業供應鏈的干預構成了嚴重的國家安全威脅,尤其是考慮到最糟糕的支持者是中國共產黨。我代表著德州排名第一的農業區,因此保護這個重要產業及其總體供應鏈,將始終是我在國會的首要任務之一。」

外資購地申報未落實

報告顯示,2012年有911塊地涉及186名外國投資者;到2021年數量增加到6,363塊地,涉及323名外國投資者。目前,美國農業部要求外國投資者向他們購買土地所在的郡農業局提交表格,詳細說明他們購買土地的情況。該表格還要求買方說明土地的用途。

米勒說,「有一條聯邦法律規定,如果你是外國實體或個人,打算在美國投資土地,你必須申報,但這個要求未被落實。」

根據Agri-Pulse最近的一項分析,自2015年以來,僅有三起因未報告而被處罰的案件,總金額達13.5萬美元。這些罰款針對的是在德州投資的兩家中國實體。自2012年以來僅有8起處罰,總金額為24萬5,818美元。

一位美國農業部官員告訴Agri-Pulse,「我們的目標不是處罰,而是獲得資訊,我們沒有調查部門。我們無法去尋找那些可能報告或沒有報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