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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初審通過 房租改列特別扣除額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多名立委提案將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增訂排富條款,立法院於27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現行房租為列舉扣除額,但標準扣除額受通膨調整不斷提高,有吸收效果,改為特別扣除額有助於房客核實列報。不過,房租扣除額度仍待黨團協商。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若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同時將扣除金額提高到新臺幣18萬元,並排除有殼族及增訂排富條款,按財政部估算,將有46萬至102萬戶受惠,稅損金額來到32億至71億元。他認為,這項政策可以為租屋黑市注入顯影劑。

莊翠雲說,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應增訂「排富條款」,讓高所得者不要適用,有房屋者也不適用。不過,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認為,許多有殼族可能是共有的「祖屋」,也無法拿來出租,應考量排除,以免影響這些人的權益。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賴士葆等人則堅持,房租扣除額應拉高至30萬元。對此,莊翠雲認為,若提高至30萬元,稅收損失可能上百億元,恐難以承受,由於各界對扣除金額意見不一,宜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最後草案也送出委員會、扣除額度有待協商。

至於臺灣出口方面,財政部日前公布10月出口381.1億美元、年減4.5%。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質疑,財政部預估外銷表現「黎明將至」,是否太過樂觀。他認為,現在反而處在「陰晴不定」的狀態。

莊翠雲表示,10月出口雖然年減4.5%,但出口規模並不小,翻黑主因是基期較高。由於今年底AI商機、科技新品備貨需求,以及電子產業庫存調整到一定程度,預估11、12月出口有轉正機會,財政部仍樂觀期待未來景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