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指出,由於少子女化,大學新生人數到2028年預計只剩15.7萬人,有四成左右的大學將面臨倒閉,其中多數是私校,但臺灣還沒做好準備,從《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到《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目前依舊有諸多爭議尚未取得共識。所以,一起努力推動大學法修法及高教改革,為台灣的未來打下基礎。
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會長黃種賢表示,大學法旨在保障大學自治精神的同時,校園內學生自治的落實。學生應當有權利積極參與校務治理與各級別的校園事務委員會,以此反映學生的利益與需求;未來新的國會組成,應積極通過大學法修正草案,確保大學校長遴選納入學生代表,校務會議學生席次提升為五分之一等改動。
臺灣大學勞方代表李俊翰表示,未來應該將國定假日的相關規定加以立法制定,恢復過去曾被砍掉的七天假,並將具有威權意義的節日進行調整。此外,應該儘速訂定《勞動派遣保護法》,並落實工會陪檢制度。
臺灣大學學生會會長莊智程提出三點意見,一、應該給與學生更多鼓勵,並讓學生在過程中學習扮演民主社會的公民;二、應更重視學生的軟實力,培養學生跨領域、自訂領域、跳脫框架的自主學習能力;三、提高教育經費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