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安徽省同鄉聯誼總會秘書長李安泰、臺北市安徽省同鄉會理事長宋國倩及顧問葉漢談等3人,涉嫌接受中共台辦人員指示,邀請同鄉會成員及親友赴中旅遊,8天7夜只要1萬6千元;李男更要求團員支持特定政黨或特定總統候選人,獲得人民幣3萬元報酬,遭檢方聲押。
臺北地檢署調查,李男等3人均為同鄉會幹部,涉嫌接受中共安徽省台辦、統戰部等單位委託,邀約並安排同鄉會成員及親友共27人,於今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期間赴安徽省旅遊、交流,長達8天7夜的行程只要繳交約1萬6千元,其餘食宿、交通等費用皆由中方資助招待。
北檢查出,李男及中共台辦人員在餐會中,要求團員支持特定政黨或特定總統候選人,涉嫌以此不正利益行賄有投票權的團員,李男還在中國取得人民幣3萬元(約新臺幣13萬元),並於返臺後存入銀行帳戶。
北檢27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北市警大同分局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8處,漏夜約談18名被告到案,訊後認定李男、宋男涉犯《反滲透法》第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受滲透來源委託、指示、資助,而對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北檢也諭知葉男以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均請回。北檢強調,將嚴查選舉不法案件,呼籲民眾於選舉期間,避免接受資金來源不明或費用與行程顯不相當的旅遊招待,若涉及支持特定候選人或政黨即可能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