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2024年義務役軍事訓練期將由4個月改為1年,最高檢2日表示,檢察機關辦理軍人刑案,就軍檢之間、院檢之間,應依相關規定持續聯繫溝通,並視案情需要,徵詢原移送之軍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之意見,影響軍事任務或訓練執行之重大軍法案件,若事證明確,應從速偵結,而重大軍法案件,必要時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
最高檢表示,為因應今年1月起義務役軍事訓練期間將由4個月改為1年,最高檢去年12月18日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會議中決議,針對重大軍法個案之辦理,應考量部隊任務特性,並參照相關提案所作成之決議辦理。
最高檢指出,檢察機關辦理軍人刑事案件,就軍檢之間、院檢之間,應依相關規定持續聯繫溝通,並於偵查中視案情需要,徵詢原移送之軍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之意見。必要時,並通知該軍事機關派員到庭陳述意見。
最高檢提到,影響軍事任務或訓練執行之重大軍法案件,若事證明確,應從速偵結。若遇有被告逃亡或所在不明者,應依相關規定,迅速處理,以縮短發布通緝之流程。另就重大軍法案件,請妥適運用國防部訂頒的相關作業要點,縮短偵辦期程。
關於軍人涉毒案件,最高檢說,為避免身陷毒癮者,影響部隊戰備演訓任務或衍生部隊管理窘境,亦應縮短偵辦期程;對影響國防安全、領導統禦、部隊紀律等犯行重大之軍法案件, 檢察機關必要時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