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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兒少性侵追訴期 立委籲別被民粹綁架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7日審查「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其中有立委基於兒少性侵案件中的被害人因年幼或受限於環境等因素無法求助,等成年後又過追訴時效,因此針對追訴時效提出修法。對此,立委莊瑞雄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他很擔心會變成在動物園裡面立法,造成不可彌補的狀況,因此呼籲法務部、司法院提出意見。

莊瑞雄質詢時指出,他看得出來法務部的態度是什麼,但問題是,修法時效已經不是政黨之間看法的問題,連各黨裡面的看法都不同。

不過,莊瑞雄坦言,他最擔心的是立法院有立法院的氛圍、社會有社會的氛圍、整個世界的法學思潮會不一樣,他很擔心「最後變成在動物園裡面立法」,大家說,好開心、好開心,然後一次通過,但是造成很多不可彌補的狀況。

為何會如此?莊瑞雄指出,法務部、司法院要檢討,因為你們無法提出鏗鏘有力、一錘定音,讓社會大眾足以遵循的權威見解,台灣人心是浮動的。如:若法務部宣布幾十年前的案子破案了,他會嚇到,因為有證據消失、證人死亡等因素,會不會造成冤獄?

莊瑞雄詢問,前法務部長蔡清祥曾說,目前未針對個別犯罪就停止時效,兒少性犯罪部分可以討論,時效問題必須整體考量。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表示,今天若針對兒少性侵害的案子特別拉出來,其他的呢?是否其他也能拉出來?時效追訴權制度會有動搖,也就是沒有標準。

所以,莊瑞雄呼籲,司法院、法務部針對法律修訂要大膽提出疑慮,他相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只要涉及專業都是可以討論的地方,你們也不要被民粹綁死,這本來就會有正反。

莊瑞雄強調,不要設計一個制度出來造成更多的冤獄、更多的被害人、社會大亂,才會有法律體系、法的安定性考量,到最後考慮出來的結果就是給予時效設計,所以(政府)在考慮一下,應該可以提出更權威的看法,大膽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