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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衛生局113年端午節食品抽驗 1件農藥殘留

桃園市衛生局針對端午節必吃的粽子、包粽子常用食材餡料等,前往轄內攤商、超市、賣場、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場域抽驗。(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針對端午節必吃的粽子、包粽子常用食材餡料等,前往轄內攤商、超市、賣場、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場域抽驗。(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五月五日粽香四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讓民眾安心品味端午佳餚,針對端午節必吃的粽子、包粽子常用食材餡料等,前往轄內攤商、超市、賣場、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場域抽驗粽類成品、鹹蛋黃、乾香菇、菜脯、蝦米、生鮮豬肉原料、芝麻、調味醬等產品,共100件;其中1件綠豆檢出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已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詳細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及桃食安心資訊平台(http://food-safety.tycg.gov.tw/)「新聞稿」區供民眾參考。

抽驗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蘇丹色素、防腐劑、二氧化硫、甲醛、乙型受體素、環氧乙烷、甜味劑及農藥殘留等項目。抽驗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蘇丹色素、防腐劑、二氧化硫、甲醛、乙型受體素、環氧乙烷、甜味劑及農藥殘留等項目。(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蘇丹色素、防腐劑、二氧化硫、甲醛、乙型受體素、環氧乙烷、甜味劑及農藥殘留等項目, 1件綠豆檢出農藥嘉磷塞2.7ppm(標準<=2.0)超過容許標準,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農藥在種植過程中可適量使用,作為殺蟲劑用,但最終產品不得超過容許標準。

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慎選商譽良好廠商。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慎選商譽良好廠商。(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要善盡自主管理責任,食材管理應做好先進先出管理,如有過期食材或原料應妥善處理,切勿再使用於食品加工製程或餐飲製備中,並強化食品生產衛生安全,以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也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慎選商譽良好廠商,如對花生、堅果、蝦米過敏者,購買時請留意產品包裝標示說明,減少因誤食過敏原引起身體不適。

桃園市衛生局針對端午節必吃的粽子、包粽子常用食材餡料等,前往轄內攤商、超市、賣場、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場域抽驗。桃園市衛生局針對端午節必吃的粽子、包粽子常用食材餡料等,前往轄內攤商、超市、賣場、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場域抽驗。(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另外提醒民眾,天氣炎熱,食品更不易保存,民眾要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新鮮」、「要澈底加熱」、「要生熟食分開」、「要洗手」、「要注意保存溫度」;若食材已變質或腐敗切勿再進行烹調,應立即丟棄,同時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並澈底煮熟,以防食品中毒。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