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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醫療存風險 醫改會籲完善民眾知情權

【記者曾晏均/綜合報導】全球生技醫療領域發展迅速,衛生福利部推動再生醫療立法,6月4日三讀通過。醫改會呼籲,應盡速完善民眾知情權及救濟兩部分,讓再生醫療正向發展,民眾權益獲充足保障。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條文明定,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但恩慈治療有條件免完成人體試驗。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代理人做決定應經公證,且胎兒禁止為細胞、組織提供者。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告訴中央社,因為這部法案涵蓋新藥科技發展、病人權益、安全風險及醫療倫理等多層面,她呼籲在民眾的知情權及救濟這兩區塊,應盡速完善。

林雅惠表示,現行救濟方式僅針對重傷跟死亡,民眾端本來就存在因果舉證的困難,更何況涉及新醫療科技,加上限縮在重傷跟死亡,換言之,不良反應導致的一般傷害無法適用,恐讓民眾看得到、用不到。

在民眾知情權上,林雅惠認為可從兩管道著手強化:首先是,建立供民眾查詢的平台,以了解相關再生醫療技術是否經官方核准,目前已有非常多類似平台,例如健保署建置的自費醫材比價網等,有助於民眾了解實際開放情況。

另外,就是資訊公開部分,林雅惠表示,雖然規定每年提出結果報告,但以5月時衛福部公布的特定細胞治療技術實施情況為例,從癌別、期別到資訊等相關內容非常少,跟民眾期待的內容落差過大,應加以檢討。

「很多人是傾家蕩產買一個希望。」林雅惠表示,再生醫療代價非常高昂,最大宗使用者是癌症病人,如同其立法說明,考量再生醫療風險性與不確定性,其執行應採較嚴謹控管機制。

她強調,若能更加完善救濟或民眾知情權,才會對病人的醫療決策評估真正有幫助,以及民眾自我把關,包括療程是否合法、合理及效益如何等,讓再生醫療正向發展,民眾權益獲得更充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