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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實施兩年 漁工盟盤點不足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行政院於2022年5月核定公布四年期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對此,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5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立意雖良善,執行成效卻不理想,七大面向中以「落實勞動條件」、「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與「提升監測管理機制能量」三項目表現最差,呼籲新政府改善修正。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過去兩年,政府部門之間,不但缺乏橫向溝通與聯繫,且各自為政,導致行動計畫執行時荒腔走板,毫無章法,本該負責管理漁業發展的漁業部門,竟然在內部成立漁業人力組,且該單位所執行的業務並沒有相關法源依據,只有行政命令,法律位階極低。

另外,李麗華提到,該單位再依照產業主需求,制訂毫無約束力與強制力的行政指引,但真正應該負責勞動法規執行的勞動部,卻置身事外,讓不肖人士逍遙法外,有恃無恐。漁工遭受人權侵犯、強迫勞動的事件不斷發生,致使漁工一直處在受剝削的勞動環境當中,猶如法外孤兒。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表示,計畫內容實呈現政府缺乏決心碰觸遠洋漁業不斷被視為血汗漁工產業最核心的兩大結構性制度問題,亦即遠洋漁工因為聘僱雙軌制所受到的歧視對待,而無法適用《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以及政府到底何時、如何讓國際勞工組織C-188公約施行法通過。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督導李正新指出,臺灣漁業不論是遠洋漁業,還是沿近海漁業,漁船上的勞動條件,至今大部份依舊違反國際勞動公約,及國內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特別是漁船在漁場作業時,高強度長時間的工作生態,與連續性休息時間不成比例,強迫超時超量的工作,間斷性短時的休息,難以計算出超時的工作時間,更何況加班費或補休的正視。

最後,漁工盟強調,外籍遠洋漁工在臺灣漁船工作,面對的卻是次等的勞動法規與權益保障,新政府不該再閉門造車,應即刻公布C-188公約國內法化具體時程、令所有漁工一體適用《勞基法》、立法強制規範所有遠洋漁船應裝設Wi-Fi設備,以及要求遠洋漁業企業執行供應鏈盡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