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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邀藝人擬組黨 內政部籲拒絕利誘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藝人何以奇日前在臉書公布一份由北京慈光影視傳媒公司寄出的文件,內容提到要成立「台灣擁和黨」。對此,內政部17日表示,人民有組織政黨之權利,基於《政黨法》主管機關立場,提醒有意籌組及參與政黨活動之民眾,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

內政部指出,國家安全法第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反滲透法第3條、第4條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受境外敵對勢力之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選舉及捐贈政治獻金等行為。違者,均定有相關刑罰規定。

內政部說明,目前已知有共和黨及臺灣人民共產黨負責人或幹部,因疑受中共指示、資助,替特定候選人造勢、推薦特定人士參選,或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等介選情事,涉及違反《反滲透法》,經檢察機關起訴有案。

最後內政部呼籲,民眾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應拒絕中共利誘操控而淪為一時統戰工具,避免觸犯國安法規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