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有民眾爆料指出新北某國小校長受邀8月率團前往中國浙江,憂心有被統戰之慮;該校長表示,交流行程仍在評估是否參加。對此,新北市教育局28日回應,兩岸交流應守法,不得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
根據《自由時報》28日報導,該報接獲民眾爆料,新北市某國小校長繼去年7月帶領部分師生、家長前往中國山東交流後,8月將再度率團前往浙江。爆料民眾指出,該校長去年到山東時,就接受當地官員款待,7天團費不到新台幣1萬元,且補助經費來源不明。
報導指出,該校長表示,他支持學生多接觸國際文化及教育交流,去年是陪家長、學生到山東參加機器人比賽,過程尊重主辦單位的安排,他與師生並未參與涉及統戰的活動,也沒有附和對方的統戰言論;今年8月的浙江行程,目前收到對方邀約,仍在評估是否參加。
對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向《大紀元時報》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該小學有赴陸行程等相關申請。
針對學校參與兩岸各項交流活動,教育局表示,除了要求學校應遵守相關法規,符合對等尊嚴原則,且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以外,也會要求學校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及相關文宣資料等合理性,不應涉有政治目的或政治性内容,避免協助或配合陸方宣傳。
教育局指出,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及師生赴陸參與相關活動時,應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等,且學校應建置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若有違法且查證屬實,將依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