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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警值班台遭撞亡 未認定「因公殉職」引關注

【記者陳秀媛/基隆報導】針對2月份晚間遭衝進派出所的小貨車撞亡的基隆八堵分駐所24歲警員蘇昱鴻,傳出中央警政署認定為「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職」一事,由於認定標準與撫卹金發放金額相差甚鉅,引發關注。基隆市長謝國樑表示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家屬。

基隆市警察局回應有關警員蘇昱鴻執勤遭撞亡故經審定「非殉職」原因有2點:

一、 本案業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前經警政署「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本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案經基隆市警局於113年6月再次函報,刻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

二、 媒體刊載蘇故員家屬無法給予最高額慰問金部分,業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發給最高額度安全金新臺幣(以下同)300萬元;另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5條規定,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均發給其遺族1,200萬元至1,400萬元,又該辦法刻正進行修法提高慰問金額,俟行政院審議後發布,屆時再協助蘇員遺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