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開蝦皮賣場賺4千萬拒繳稅 嘉義髮廊店長遭管收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嘉義一名陳姓電商,在蝦皮購物網站經營賣場,於2022年5月起至6月底就取得合計逾4千萬元的訂單,但他卻未辦理稅籍登記,欠繳營業稅219萬4,300 元。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收案後,發現他隱匿名下房地、投資髮廊等財產,且他仍拒絕繳納,因此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嘉義執行分署表示,陳男未辦理稅籍登記而在蝦皮公司購物網站經營網路商店,他在2022年5月起至6月底短短2個月就取得大筆訂單,金額合計高達4,100餘萬元,並陸續提領3,900餘萬元至他的個人帳戶;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認定,他當年應繳營業稅219萬4,300元,但他卻逾期不繳納,遭移送強制執行。

陳男接受國稅局調查時稱,他只是將自己的帳號借給中國友人,賣貨所得款項均提領現金後轉交給對方。事後,他又向行政執行官改口稱,是女友的嫂嫂借用他的帳號從事網拍生意,他聽從對方指示以提領現金方式,取得網拍所得貨款後再歸還;雖然他承諾願意每月主動繳納6千元,但事後卻分文未繳。

執行官認為,陳男所言為謊言,根本沒有繳納意願,且他在民雄稽徵所2022年7月20日著手調查後,竟立即處分他名下位於民雄鄉的房地產,並陸續從銀行帳戶提領171 萬餘元。而他自承投資一間髮廊,並擔任店長,應有盈餘分配及薪資收入,卻拒不向嘉義執行分署回復出資額或報酬,已符合隱匿財產、故意不履行義務等管收事由。

執行官多次通知陳男無果後,向法院聲請拘票,前往他投資經營的髮廊,當場將他拘提到案,未料,陳男仍堅決不願意繳稅,執行官便向法院聲請管收。嘉義地方法院考量,陳男符合法定管收事由,又無繳納意願,因此裁定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