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研究員、原美國機構「自由之家」的中國問題研究主任庫克(Sarah Cook)告訴《大紀元》,美國現在就可以實施制裁,以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
她說,「『法輪功保護法案』要求美國政府行政部門做很多事情。在很多情況下,美國政府根據現有的法律就可以做,不論是實施制裁,還是認定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否構成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
「法輪功保護法案」要求美國,制止中共以國家力量支持的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行動,並要求美國制裁中國境內參與和協助活摘器官的人員。制裁方式包括凍結他們在美國境內的財產、禁止入境美國、經濟及刑期處罰等。
該法案還要求國務院提交關於中共器官移植政策及行為的報告,及要求美國總統提交一份名單,列出在中國境內明知故犯、直接參與或協助非自願摘取器官的外國人。
庫克說,「根據《國際宗教自由法》和《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他們可以利用這些法案實施簽證限制,包括對家庭成員和肇事者的限制。」
「我認為他們需要更努力的進行調查,採取戰略性的措施,追蹤那些省分、那些地方,追蹤那些臭名昭著的監獄。」庫克說,「這將拯救法輪功學員的生命、拯救其他人的生命。」
庫克也是「自由之家」2017年發布的宗教自由報告《中國靈魂爭奪戰》的作者,其中有專門章節披露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除了「法輪功保護法案」,美國國會眾議院在一年前還通過「制止活摘器官法案」(Stop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Act of 2023)。這兩項法案目前都有待參議院表決。
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ECC)幕僚長、律師陶智(Piero Tozzi)告訴《大紀元》,「我認為應該有制裁措施,例如參與活摘器官的醫生不應獲得簽證,不應獲准與美國醫院和大學合作,這是提高意識的第一步。任何參與活摘的中國醫生都是不可容忍的,不應獲准來到美國,也不應獲准將他們的名字與美國的醫學協會或大學聯繫在一起。」
「法輪功保護法案」也要求美國避免與中國在器官移植領域有任何合作。陶智認為,美國已具有權力,也已經著手制裁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包括拒絕發簽證及其他制裁措施。
對於目前如何制止中共持續的活摘器官行徑,國際知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也告訴《大紀元》,「現在,可以根據美國2016年《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實施制裁。」
今年7月,法輪功學員反迫害25週年之際,美國等44國的法輪功學員將中共迫害者的新一批名單遞交給本國政府,呼籲禁止這些人及其家屬入境,並凍結其資產。◇
美國政府依現行法令 制裁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
時間 | 制裁案例 |
2017年12月21日 | 美國宣布制裁全球13名嚴重人權施害者和腐敗分子,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前任局長高岩是其中之一。他因迫害法輪功被明慧網點名。 |
2020年12月10日 | 美國宣布制裁廈門市基層警察黃元雄。美國國務院說,黃元雄曾拘禁並酷刑審問法輪功學員。 |
2021年5月12日 | 美國宣布制裁四川省成都市前「610」辦公室主任余輝。余被指控嚴重侵犯人權,包括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 |
資料來源:新聞綜合 記者夏荔/製表